黑龙江省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异地患者定点医院住院将直接结算【k1体育】
发布时间:2024-11-12 18:27:01 901 次浏览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异地就诊医疗费用承销工作的通报》,更进一步完备异地就诊承销制度,减缓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保证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异地患者在我省所有定点医院住院构建必要承销。 《通报》具体,保证新冠肺炎患者异地就诊医疗费用如期承销。全省各级医保和财政部门按照有数异地就诊费用必要承销资金拨给流程,的组织所下辖专责地区及时已完成缴缴付工作,及时足额承销本地医治医疗机构费用。 针对新冠肺炎发病和疑为患者前期已自付的医疗费用,医治医院再行上架,再行按规定划入医保和财政部门承销范围。
参与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患者,合乎参保地规定且不具备异地就诊必要承销条件的,可以在医治医院必要承销医疗费用;没必要承销的,可在参保地按规定缺席。 《通报》拒绝,减缓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和社会筹办定点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划入异地就诊平台,享用完全相同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保证2020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异地患者在我省所有定点医院住院构建必要承销。
更进一步修改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申请,规范异地移往卸任人员、异地长年居住于人员、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服务,大力实行“承诺制”,减缓前进异地就诊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2020年底前,全省各市(地)最少修筑一种线上备案服务渠道,80%以上的市(地)将相结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诊备案小程序积极开展全国统一的异地就诊备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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